一、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先后经过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为2018年12月29日。

二、《职业病防治法》有哪些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职业病病人待遇保障等各环节作出了法律规定,共七章、八十八条,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
职业病防治法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什么是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四、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调整后的2024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共有12大类135种职业病: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2. 职业性皮肤病(9种)
3. 职业性眼病(3种)
4.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 职业性化学中毒(59种)
6.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8. 职业性传染病(5种)
9. 职业性肿瘤(11种)
10. 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4种)
11. 职业性精神行为障碍(1种)
12. 其他职业病(2种)
五、用人单位的职责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职责包括:
- 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
- 作业场所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
- 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
- 危害告知(合同、作业场所公告、培训教育);
- 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
- 职业病报告义务;
- 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安置;
-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 未成年工、女工保护。
六、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
1.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
1. 劳动者
2. 职业史
3. 接触有毒有害因素
4. 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
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缺一都不属于《职业病防治法》所指职业病。